采 购 公 告
一、项目名称
窗帘更换
二、项目基本情况
大祥区人民检察院1-4楼办公室窗帘更换,大约70间窗户,每间窗户约3.5米。(以实际为准)
要求:现场取样后制作方案提交。
三、采购单位资格要求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平台;
3、具有履约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方式
时间:2024年11月15日—11月22日
地点:大祥区人民检察院301办公室
方式:现场提交纸质资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报价单等)
联系人:15873785207(邓) 17773996181(胡)
5699118(办)